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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冀建市研[ 2017 ]2 号
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行业诚信自律,规范执业行为,保证工程造价
成果质量,维护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委托人双方合法权益, 促进工程造价咨询行
业健康发展,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依据 《中价协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
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 [2013]35 号)组织省内有关单位与行业内专家研究制
定了《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本办法自
2017 年 5 月 1 日起执行。
附件:河北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
河北省建筑市场发展研究会
2017 年 4 月 28 日
抄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抄送:各市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