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的通知
赣建招标 [2007]5 号
各设区市招标办,冶金、农垦、铁路招标办,经济、高新、英雄开发区招标办,各
设区市有形建筑市场: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经办务会讨论通过,现予
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知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
公室。
二○○七年三月五日
主题词:建筑工程 设计招标 评标办法 通知
抄报:王建平副厅长
抄送:厅设计处、城建处,省直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2007年 3月 5日印发
江西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招标评标办法(试行)
为保证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以下简称设计)招标评标工作的公正性,促进公平
竞争和设计工作质量、水平的提高,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设计招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设定分值为 100分。其中技术标(方案设计)
80分,商务标(报价、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