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文件文件
定额〔 2013〕28 号
关于发布《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 2013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
的通知
各电力有关单位:
根据《 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预算定额价格水平调整办法》 (电定总造〔 2009〕34
号),电力工程造价与定额管理总站根据各地区的实际情况完成了《 20kV 及以下配电
网工程预算定额 2013年上半年价格水平调整系数》的测算工作,现印发实施。
在编制工程建设预算时,根据本次调整系数计算的人工、材机价差只计取税金,汇
总计入 “编制年价差 ”。该价差应作为建筑、 安装工程费的一部分, 作为其他费用中相关
项目的取费基数。
联系人:曹妍
电 话: 010—63415028
邮 箱: caoyan@cecm.info
附件: 1、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额人工费调整系数汇总表
2、20kV 及以下配电网工程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