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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的 社会保障费费用
标准 (2012 年度 )的通知
沪建市管 [2012]74 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实施在沪施工企
业外来从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工作的通知》(沪建交
[2012]508 号)的精神,结合本市建设工程(含养护维修项目,下同)
计价实际情况,现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障费费用标准
(2012 年度 )如下:
一、建设工程造价中的社会保障费,是指企业为职工(含外来从
业人员)缴纳的城镇职工基本社会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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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标底涉及社会保
障费,应以工程人工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乘以相应各专业工程规定费
率计算。其费用标准详见附件。
三、投标报价中的社会保障费应当根据项目用工情况,结合本通
知费用标准,以工程人工费之和为计算基础,乘以投标人自行测算的
费率并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