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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准入条件和审批流程的
备 忘 录
致:公司领导
就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准入条件和审批流程等相关问题,经查询有关法
律、法规,并通过本所律师前往省商务厅、省工商局实地进行了咨询,结合有关
具体情况,出具本备忘录如下:
一、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定义
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各类住宅、宾馆 (饭
店)、度假村、写字楼、会展中心、商业设施、主题公园等建设经营,或以上述
项目建设为目的的土地开发或成片开发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相关规定: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 《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 有关问题的通
知(商资字 [2006]192 号)
二、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1 、境外投资者在境内从事房地产开发或经营业务,应当遵守商业存在的原
则,按照外商投资房地产的有关规定,依法申请设立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经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