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厦建筑〔 2011〕8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人员管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
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 现将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管理的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的配备及对配备情况的登记、核销、变更
等方面的管理应符合 《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闽建
建〔2008〕42 号)及《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
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厦建工〔 2009〕26 号)的有关要求。项目施工管
理人员必须是已经在市建设与管理局网上 “在厦建筑业企业备案信息系统” (以
下简称“备案系统”)中备案的人员。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的登记、核销
及变更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登记。采用招投标方式确定承包人的市管项目 ,由市建设工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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