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2012 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中共中央宣传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公安部
广电总局 全国总工会 共青团中央 全国妇联
关于开展 2012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安监总政法〔 201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安厅(局)、广电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务院
有关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各产业工会全国委员会,有关中央企业:
按照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扎实开展
“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 2012〕14号)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安
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在全社会营造“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关爱生命,关
注安全”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现就开展 2012年(第十一个)全国“安全生
产月”活动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