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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
定期检查的通知
浙建站市 ﹝﹞号
各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处、办),义乌市造价管理站:
为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造价
咨询行业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
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号)、《浙江
省建筑业类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浙建法〔〕号)
和《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监督检查实施细则》(浙
建站市〔〕号)等有关规定,决定开展年度甲级工程造价咨
询企业定期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定期检查的对象
年月日前取得甲级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甲级造价
咨询企业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定期检查的内容
、企业符合现行资质等级标准的情况;
、企业的市场行为;
、企业执业质量情况;
、企业信用情况。
三、定期检查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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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企业定期检查通过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资质监管系
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