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抓紧报送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考试、考核报名的通知
(2011-3-10 9:22:20)
各县(市、区)施工安全监督站、各建筑施工企业:
由于原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特种作业人员岗位证书 ]到 2010年 12月 31日已停止使用。为加
快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试考核工作和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提高特种作业人
员安全意识和基本技能,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住房和城乡建
设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以及转发《浙江省建
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建建 [2009]112 号文的要求,经温州市住建委同
意,由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 市安全管理协会和温州建校共同举办全市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考试、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基本条件
1、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