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函 [2009]20 号)
为实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核心作用,提高铁路建设管理
水平和效率,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建设管理试点工
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范围
在上海铁路局、南昌铁路局、哈大客运专线公司、京沪高速铁路公司 4个试点单
位的基础上,增加北京铁路局、武汉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贵广铁路公司筹备组、
南广铁路公司筹备组、成绵峨城际铁路公司、兰新铁路(甘青)公司筹备组 7 个单位。
二、试点工作内容
1.试点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在采用综合评标办法不超过招标批次总数三分
之一的情况下,按有关要求自行选择评标办法。
2.试点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承包方式,对地质钻探基本完成、设计
方案稳定、工程费用明确、征地拆迁等基本完成的单项工程,可实行交钥匙工程总承
包;对地质条件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