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做好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铁建设函〔 2009〕20号)
各铁路局,各铁路公司 (筹备组 ):
为实现“六位一体”管理要求, 充分发挥建设单位核心作用, 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和效率,
又好又快地推进大规模铁路建设,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建设管理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
一、试点单位范围
在上海铁路局、 南昌铁路局、哈大客运专线公司、 京沪高速铁路公司 4个试点单位的基础上,
增加北京铁路局、武汉铁路局、乌鲁木齐铁路局、贵广铁路公司筹备组、南广铁路公司筹备
组、成绵峨城际铁路公司、兰新铁路(甘青)公司筹备组 7个单位。
二、试点工作内容
1.试点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 在采用综合评标办法不超过招标批次总数三分之一的情况下,
按有关要求自行选择评标办法。
2.试点单位根据建设项目情况自行选择承包方式,对地质钻探基本完成、设计方案稳定、工
程费用明确、征地拆迁等基本完成的单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