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装配式建筑施工图报审与审查的基本要求
一、实施范围
(一)预制三板应用
2017 年 12 月 1 日起,以下新报施工图审查项目应采用预制三板,且单体建筑中强制应
用的“三板”总比例不得低于 60%。
1、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医院、宾馆、办公建筑, 5000 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学校建筑;
2、新建商品住宅、公寓、保障性住房;
3、单体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的标准厂房。
(二)建筑产业现代化(苏州工业园区)
1、公共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预制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 30%(用地规划条件有明确要求时) 。
2、居住建筑:应达到绿色建筑二星级标准;住宅全装修(成品住房)面积比例
100%;预制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 100%,建筑单体预制装配率不低于 30%(用地规划条件有
明确要求时)。
二、实施时间
1、预制三板应用以 2017年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