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建安发 [2010]30 号
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
关于规范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
论证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 建筑安全站、 总站各监督科、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建设部《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 [2009]87 号),切
实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
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安
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专家组成员人数及成员条件
(一)专家组人数
专家组成员应当由 5 名及以上符合相关专业的专家组
成。
(二)专家组成员条件
1 、诚实守信、作风正派、学术严谨;
2 、从事专业工作 15 年以上或具有丰富专业经验的;
3 、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 、专家组成员必须有 3 名以上为在职人员,且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