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沪建市管〔2010〕29 号
关于调整《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费用
计算规则( 2000)》部分内容及标准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建设交通委 《关于贯彻执行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GB50500—2008)若干意见的通知》 (沪建交〔2009〕 995 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防护、 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暂行
规定〉的通知》(沪建交〔2006〕445 号)、《关于发布〈上海市轨道
交通工程预算定额〉(含上海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费用计算规则)的
通知》(沪建交〔2006〕237 号)和上海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
(以下简称市场管理总站) 《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
价规范〉(GB50500—2008)有关事项的通知》 (沪建市管〔2009〕79
号)等文件关于建设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和税金不
得作为竞争性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