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
内建工[ 2011 ]303 号
关于调整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工资单价的通知
各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各有关单位:
去年以来,建筑劳务市场建筑工人人工工资单价普遍上涨,经过对区
内外上涨幅度反复调查测算,为真实客观反映我区建设工程人工工资单价
水平,经研究决定,对我区现行各类预算定额中的人工工资单价进行调整,
具体调整幅度和方法如下:
一、调整幅度
1、2009 年颁发执行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市政工
程、园林绿化工程、园林绿化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和 2010 年颁发执行的抗
震加固工程、市政维修养护工程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基价中的人工单价在
原来基础上调增 30% 。
2、2005 年颁发执行的房屋修缮工程预算定额及机械台班基价中的人
工单价在原来基础上调增 70% 。
二、调整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