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督站
青建安监字〔 2010〕9号
关于转发《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被批准为山东省标准设
计图集的通知
各区市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积极响应低碳经济战略部署,努力创建节约型、标准化工地,
近年来,我市大力推广使用建筑施工安全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
在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上均发挥了积极作用, 并编制了《建筑施工安
全防护设施标准图集》。近日,该图集被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批
准为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图集,现将省安监站《关于〈建筑施工安全
防护设施〉被批准为山东省标准设计的通知》 (鲁建安监 [2010]6 号)
转发你们,并结合我市建筑工地实际提出以下要求, 望一并遵照执行。
一、自发文之日起,全市新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加工区、临边、
通道、洞口等部位必须严格按照 《建筑施工安全防护设施》 图集要求,
全部安装使用建筑施工安全定型化、工具化防护设施。
二、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