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推进装配式建筑发
展的实施意见(岳政办发〔 2017〕22 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 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
屈原管理区、市直各单位,中央、省属驻岳各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
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6〕71 号)、《湖南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实施意见》 (湘政
办发〔 2017〕28 号)有关精神,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
施意见:
一、主要目标
(一)扩大装配式建筑覆盖面。加快推进装配式混凝土( PC)结
构、钢结构、现代木结构建筑的应用,到 2020 年,市主城区(含岳
阳楼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城陵矶新港区、南湖新区,下同)装
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以上,其他县市区达到 15%以上。
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的单体建筑, 其装配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