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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 件
内蒙古联通〔 2012〕 40号
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设计费和监理费
取费标准的通知
各盟市分公司:
鉴于目前工程管理过程中存在设计费、监理费计取基数标准
不统一的情况,经区公司研究决定,对工程设计费、监理费计取
基数标准规定如下:
一、传输、线路工程计取基数:以设计批复文件中折扣前的
建安费与设备材料费之和为计取基数。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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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设计费、监理费 =(设计批复折扣前的建安费 +设备材料
费) *概预算相关费率 *折扣。
二、无线网、核心网工程计取基数:以设计批复文件中的建
安费及材料费之和为计取基数。即:
最终设计费、监理费 =(设计批复的建安费 +设备材料费) *
概预算相关费率 *折扣。
三、在设计编制及批复阶段,要求按每个项目(以立项编码
为准)为单元计取设计费和监理费,不得将一个项目拆分成若干
分项分别计取。一个设计单位承揽的移动基站及引接传输线路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