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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零星工程管理试行办法的报告
随着公司房地产日益发展,工程管理不断完善,但由于房地产项目复杂、多
变,在管理过程中难免不出零星项目。为了加强对这些项目的管理,在操作中有章
可循,草拟此办法报领导审批。
一、 零星工程产生的主要原因:
1.工程竣工后为完善,补充原设计缺陷,需要对局部进行调整,以满足美观、
适用等功能所产生的工程项目;
2.工程开工前有关三通一平所产生的施工用水、用电、临时道路、临时围墙、
临时路口、安全屏障及拆迁、拆除等零星项目工程;
3.因施工、安装缺陷原承建商在保修期内不及时履行保修义务而又急需对工程
进行返修,需速另请施工单位进行修复的维修工程;
4.工程保修期满后,设计、施工、安装、供货、绿化、景观等出现缺陷需要局
部整改的工程项目;
5.施工期间,在合同范围内,承包商不按甲方要求或指定价格对工程进行局部
调整的分部工程;
6.庆典、突击检查、参观、突发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