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推动
我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亳州市
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的实施意见》 (亳
纪发 [2011]8 号 ),结合我市实际, 特制定 2011年和 2012年
保障性安居工程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检查范围。
确定为全市 2008 年以来开工、在建、竣工的所有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重点检查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政策落实情况。主要包
括:
1、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是否符合本地实际;
2 、任务是否分解落实;
3 、项目是否按时开工建设;
4 、政府资金是否及时到位;
5 、建设项目用地是否优先保障供应;
6 、税费政策是否全面落实;
7 、建设主体、套型标准、配套设施、工程质量是否符
合规定和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