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廉政协议书
发包人: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富力盈耀工程项目经理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广东省化州市第四建筑工程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已于 年 月 日签订了《 53 层设计商业、办公楼工程 1
幢(富力盈耀) 工程劳务分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关于
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双方的业务行为,保障双方
的合法权益,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廉政协议书》 。
1. 甲乙双方在业务往来中应共同遵守以下条款
1.1. 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行风建设的规定。
1.2. 对各自的工作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增强其廉洁自律的意识。
1.3. 对各自的工作人员的业务活动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损害
国家、社会和企业利益。
2. 甲方应遵守以下条款
2.1. 甲方和甲方指定项目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不得以任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