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共 3页)
为了规范我司各项目部劳务分包作业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
序,保护我司劳务分包作业人员合法权利及公司利益,严格
履行各项劳务分包作业义务,加强我司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工
作,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24 号)、北京市建委、江苏省建设厅驻北京
建管处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劳务管理工
作领导小组讨论决定,制定我司在京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
各项目部及相关的劳务分包合同管理人员均需遵章执行。具
体如下:
1.所有承包的劳务分包作业项目必须依法签订劳务分包合同,
不得将所承包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2.劳务作业队伍进入施工现场作业前应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
同;劳务作业经招标中标的,应在发包方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依法订立劳务分包合同, 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