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 务 施 工 班 组 管 理 办 法 及 处 罚 条 例
第一部分 :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各施工班组必须注意施工人员文明施工行为, 对于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管
理的班组及个人必须服从命令, 听从现场管理人员安排, 劳务将通过项目既
定的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具体处罚措施条款如下:
1、施工现场不佩戴安全帽罚款 100元 /人。
2、登高作业人员须正确佩戴安全带,违反规定的处以 100 元/人罚款。
3、严禁在宿舍内做饭等大功率用电器, 如有发生每次罚款 50元。严禁
点长明灯,检查每发现一次,罚款 50元。
4、塔吊司机,信号工必须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有事提前和值
班管理人员请假。迟到早退每次罚款 50元。
5、各班组每天必须留有两个以上工作人员,班组长必须常住工地,随
时保证通讯畅通,有事必须和劳务管理人员请假,未经请假擅自离开工地,
一次处以 500 元/罚款。
6、塔吊指挥人员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