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的区别体现在如下几个方面:
(1) 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必须是
劳动者个人, 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都是自然人; 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
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 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 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还存
在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
(3) 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
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 报酬的性质不同。 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
配的原则, 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情况变动, 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化为一种持续、 定期的
工资支付; 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