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公安局、市建委《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
施建设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发 [2009]130 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
市政府同意市公安局、 市建委拟定的 《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
施建设管理的意见》 ,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八日
关于加强全市新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管理的意见
(市公安局、市建委 2009 年 4 月)
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居民住宅小区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建设和管理工作, 进一步完善全市社
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增强居民住宅小区安全防范能力, 保护居民人身财产安全, 维护社会
稳定,依据 《城市居民住宅安全防范设施建设管理规定》 (建设部、公安部〔 1996〕第 49
号令)、国家强制性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 (GB50348-2004 建设部、国家质监局联
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