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资管理暂行办法
(2004年 11月 26日经首届十四次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为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促进企
业投资决策的规范化、 科学化和民主化, 根据《南京市城市建设投资控股 (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及《国有资产经营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投资管理旨在通过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建立有效的投资风险防范
约束机制,强化对投资活动的监管, 将投资决策建立在科学的可行性研究基础上,
努力实现投资结构最优化和投资效益最佳化。
第三条 投资管理是指集团公司对本部及各所属企业的投资行为从立项、
论证、实施到回收投资整个过程的管理。
第四条 投资管理遵循保护所有权、放开经营权的基本方针,并坚持管理
和服务相结合、抓大与放小相结合、投资决策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五条 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是负责城建集团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