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管理办法》 颁布实施新闻发
布会
时间: 2008-07-04 来源: 中国江苏 点击 : 次
一、为什么要颁布实施《办法》?
1、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随着经济的蓬勃发展、 城市人口的不断增加和市民生活水平的逐年提高, 我市生活垃圾
产出量也在不断增加, 年产量已达到 150 多万吨,垃圾收运处理的全过程需要耗费大量的人
力和物力 ,按照每处理一吨垃圾市政府需补贴 80元计算, 每年政府要投入上亿元资金, 这将
会对我市财政带来沉重的负担,同时也不利于垃圾处理无害化、资源化、产业化的推进。
由垃圾产生者支付相应的垃圾费, 这是市场经济规则的必然要求, 有利于单位和个人树
立环境消费意识; 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 符合“污染者付费”的国际通行原则, 是贯彻落
实国家有关政策法规的一项重要任务, 同时也是保障我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目标如期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