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根据南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文件法理工作的通知》
( [2009]136 号)和市法制办《关于贯彻落实南府办 [2009]136 号文
件要求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的通知》(南法制函 [2009]88 号)的要
求,对我委 2008年 12月 31日以前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
理、审查,现将清理结果通知如下:
共清理规范性文件 122件。确认失效的 49件;确认修改的 23件;
确认为继续有效的 50件。
一、确认失效的 49件(附件 1)
确认失效的依据和理由: 部分文件由于发布时间较久, 已过适用
期;部分文件已被别的文件替代;有的文件与行政许可法冲突;特别
是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
二、修改的 23件(附件 2)
拟确认修改的依据和理由: 部分文件随着社会的发展, 规定的内
容已不符合当前的形式, 不适应当前社会发展的要求。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