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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资料整理1
吉林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
一、一级物业管理服务等级:
1、基本要求
(1)物业管理企业原则上应持有二级以上物业管理资质证书,或具有三年(含三年)以上管理住宅小区
经历的三级物业管理企业。
(2)建立完善的物业管理服务制度,并落实到位,按规范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3)物业管理项目经理应具备三年以上物业管理经验。
(4)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持有物业管理上岗证。
(5)80%以上物业管理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6)物业管理企业对业户档案、房屋档案、设备档案、收费管理、日常管理等实行计算机管理。
(7)小区设有“服务中心”,实行 24小时物业服务接待,公示服务联系电话。适应业主需求,开展有偿特约
服务及代办服务,公示服务项目及收费价目。采取多种形式服务反馈,如走访
业户、恳谈会、电话沟通、问卷调查等,保证每年与 50%以上业户作有效沟通,每年对物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