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城市规划管理条例
发布部门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发布文号 : 哈尔滨市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 34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科学制定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和各项工程建
设有秩序地进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
市规划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关联法规: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按照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制定城市规划,在本市城市规划
区内实施城市规划进行建设,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城市规划区, 是指城市市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
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第三条 城市规划的实施,由市人民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统筹安排城
市各类用地及空间资源、部署各项建设的综合指导作用。
第四条 市城市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