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
紧急通知
国土资电发〔 2011 〕72 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土资源厅(国土环境资源厅、国土资源局、国土
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土资
源局:
近期,各地在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建设中,一些地方因征地拆迁引发
的恶性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响强烈。为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
范查处强征强拆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现就有关事项紧急
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有关规定要求
做好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关系国家经济建设发展、农民群众切身
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 2010 年 5 月,国
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
益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 2010 〕15 号),强调征地拆迁要严格执
行有关规定,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