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 (水利部分)
云南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 2标段
施工合同
发包方:
承包方:
建筑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圆满完成甲方承担的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
省监测井建设工程第 2 标段水井施工任务,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
基础上友好协商,乙方自愿在对实地进行踏勘及分析水文地质资料的
基础上,分包承担甲方部分水井施工工程,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
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
双方本着各负其责,互相配合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同意达成以下条款,
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 施工地点和任务
一、工程名称:国家地下水监测工程(水利部分)云南省监测
井建设工程第 2 标
二、工程地点:云南省临沧市
三、工程量:施工水文地质监测井 11口,总进尺约 1715.0 米。
四、工作内容:人员设备进出场、 水井凿井、洗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