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
印发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
安监总厅应急〔 2009〕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各省级煤矿安
全监察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7号),规范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现将《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评审指南(试行)》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二○○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
(试行)
为了贯彻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
17号),指导生产经营单位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评审工作,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生产经营单位安全
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以下简称《导则》),编制本指南。
一、评审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