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建委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
([82] 建发施字 50 号)
一、基本建设竣工图是真实地记录各种地下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等情况的技术文件,是
对工程进行交工验收、维护、改建、扩建的依据,是国家的重要技术档案。全国各建设、设
计、施工单位和主管部门。都要重视竣工图的编制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二、各项新建、扩建、改建的基本建设工程,特别是基础、地下建筑、管线、结构、井
巷、峒室、桥梁、隧道、港口、水坝以及设备安装等隐蔽部位,都要编制竣工图。编制各种
竣工图,必须在施工过程中(不能在竣工后),及时做好隐蔽工程记录,整理好设计变更文
件,确保竣工图质量。
三、编制竣工图的形式和深度,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
(1)凡按图施工没有变动的,则由施工单位(包括总包和分包施工单位,下同)在原
施工图上加盖 “竣工图 ”标志后,即作为竣工图。
(2)凡在施工中, 虽有一般性设计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