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建科 [2007]249 号 )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委(建设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的通知》 (国发 [2007]15 号)、
《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加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建科 [2007]245 号)等文件精神, 加强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节能管理, 指
导各地开展针对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的能源审计工作,我部组织编制了《国
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现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实际, 认真
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源审计导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二〇〇七年十月三十一日
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
能源审计导则
2007年 10月
前 言
建筑能源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