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电网公司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的制度化、
规范化、科学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公司发展需要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
第二条 员工队伍素质对公司发展具有决定性作用。加强对员工的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
培训,既是提高员工队伍整体素质、 促进公司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又是企业的
法定义务和基本职责。 公司各单位必须将员工教育培训作为优先发展的重要任务来落实。
第三条 员工依法享有职业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的权利,也有不断提高职业技能、适应
企业生产经营和岗位工作需要的义务。 公司员工必须自觉加强学习, 严格执行企业有关教育
第四条 公司教育培训工作以科学发展观和科学人才观为指导,以服务公司和员工共同
发展为宗旨, 以员工能力建设为核心, 以建设高素质人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