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职业名称
信号工。
1.2 职业定义
安装、维护铁路信号设备的人员。
1.3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
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
(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 职业环境条件
室内、外,常温。
1.5 职业能力特征
有获取、领会和理解外界信息的能力,有语言表达以及对事物分析和判断的能
力;身体健康,手指、手臂灵活,动作协调性好;有空间想象及一般计算能力;心
理及身体素质较好,无职业禁忌症;听力及辨色力正常,双眼矫正视力不低于 5.0。
1.6 基本文化程度
高中毕业(或同等学历)。
1.7 培训要求
1.7.1 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 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根据《铁
路特有职业(工种)培训制度》确定。
1.7.2 培训教师
培训初、中、高级的教师应具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