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建安表 22)
天津市建设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保证资料
基坑支护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企业: xx 公司
工程名称 xxxxxxxxxxxx 区 4# 工种 护坡操作人员
施工部位 基础工程 交底时间 年 月 日
交底内容:
1、施工现场应划分作业区,安设护栏并设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不得入内。
2、应按设计方案先开挖后护坡,但护坡工作必须紧紧跟上,土壁裸露时间不宜超过 4h。
3、护坡桩施工必须按施工方案进行,机械作业对临边建筑物有影响时应采取安全技术措施,
经四方(业主、甲方、监理、施工方)认可形成文件后方可施工。
4、施工场地应平整、坚实、无障碍物,能满足施工机具的作业要求。
5、上、下基坑应设立安全梯,严禁攀登支护结构。
6、施工过程中严禁利用支护结构支搭作业平台、挂装起重设施等。
7、拆除支护结构应设专人指挥,作业中应与土方回填密切配合,并设专人负责安全监护。
8、支护结构施工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