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电力公司
基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
调查处理条例》,完善电网建设工程基建安全风险防控体系,
强化电网工程基建安全风险全过程管理,规范电网工程施工
安全风险识别、评估和分级管控,有效控制基建安全风险,
结合公司基建安全管理和电网工程施工安全实际,制订本细
则。
第二条 本细则按照“动态识别、科学评估、分级控制”的
原则,建立基建安全风险预警和管控体系,明确各级机构与
人员的职责,建立基建安全风险预警、分级管控工作流程与
节点标准,根据基建施工安全风险等级与类别,落实预控和
应急措施,有效降低施工安全风险。
第三条 依照国家电网公司《电网工程风险识别、评估及
控制办法》 ,根据 LEC 安全风险评价方法中 LEC 值的大小及
所对应的风险危害程度,将电网工程基建施工安全风险从小
到大划分为五个等级进行控制和管理(一到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