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职调查清单 ( 详细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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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职调查清单
(生产经营部分)
说明
1. 本清单中所称之“公司”系指 公司。
2. 在回复本调查清单时,请贵公司尽可能收集并提供书面文件,并
在回复文件上加盖公章。请将所准备的文件按照本清单的顺序排
列妥当并按本清单的序号制作相应的文件清单目录以便查找和核
对;对不适用的问题请注明 “不适用”;对无资料的项目,请注明
“无资料”。
3. 在回复本调查清单时,针对不同调查内容提供的文件如为同一份
文件,为避免重复提供,请注明相关题号。
4. 除特别说明外,请提供截止 2012 年 3 月 31 日的相关文件资
料。
5. 除非特别指明, “近三年”指 2011 年、 2010 年、2009 年(截至
20 年 12 月 31 日)。
6.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清单所列的文件系根据一般惯例的要求而
初步确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