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 墙 工 程
本节适用于玻璃幕墙、金属幕墙、 石材幕墙等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
1. 幕墙工程验收时应检查下列文件和记录:
(1) 幕墙工程的施工图、结构设计计算书、设计说明及其他设计文件。
(2) 建筑设计单位对幕墙工程设计确认文件。
(3) 幕墙工程所用各种材料、 五金配件、构件及组件的产品合格证书、 性能检
测报告、进场验收记录和复验报告。
(4) 幕墙工程所用的硅酮结构胶的认定证书和抽查合格证明; 进口硅酮结构胶
的商检证;国家指定检测机构出具的硅酮结构胶相容性和剥离粘结性试验
报告;石材用密封胶的耐污染性试验报告。
(5) 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
(6) 幕墙的抗风压性能、 空气渗透性能、雨水渗漏性能及平面变形性能检测报
告。
(7) 打胶、养护环境的温度、 湿度记录;双组分硅酮结构胶的混匀性试验记录
及拉断试验记录。
(8) 防雷装置测试记录。
(9) 隐蔽工程验收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