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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培育和规范我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提高公路
养护工程质量投资效益,引导公路养护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公路养护工程市
场准入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 ,制定本实
施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国道、省道和县道的养护
工程,其他公路的养护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有序竞
争的原则。
第四条 按照本细则规定取得的公路养护工程从业资质将作为承
接我省相应公路养护工程的主要资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
第五条公路养护工程市场的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第六条省交通运输厅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省公路养护工程市场准入的管理及监督工作。
(二)监督执行国家有关公路养护的政策、法规和规章。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