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广东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
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合理确定投资,有效
控制工程造价,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提高投资效益,依据交通部《公路建设市场
管理办法》、《公路建设监督管理办法》 、建设
部《建设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价格管理暂行
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广东省建设工程造
价管理规定》和其他法律、法规的有关
规定,结合我省公路建设的实际情况,制定
本办法。
第 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 内从事新
建、改建、扩建的公路工程项目,其建设、
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在编制和确定公路
建设各阶段的工程造价计价业务工作时,均
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公路工程造价指公路工程建设
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
用,包括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及工器具购
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预留费用以及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