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复函
粤价函 [2011]742 号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关于申请批准修订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函》 (粤建计函 [2010]375 号)悉。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行
为,维护委托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现就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和标准见附件,附件所规定的收费标准为最高标准,具体由委托双方
在规定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和委托人付费的原则,严禁任何单位和部门强行为委托方指定咨询单位,强制服务、
强行收费。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实行明码标价,咨询服务单位应当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事项,自觉接受
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