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幕墙工程承包合同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高栋 (简称乙方)
在平等互利,自愿合作的基础上,甲方将 海南省儋州市 鼎尚时代广场一期( )标段的 铝合金门窗、
幕墙工程(包括 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装饰格栅、栏杆等)以包工包料(即包设计、包材料、包制作、
包安装、包运输、包质量、包检测)的方式承包给乙方。就合作的权利义务约定如下:
一、工程价款
双方约定本合同工程造价为人民币 (小写 ¥: 元)。其中的 20%为总包单
位的施工配合费、利润、管理费、代扣税金及铝合金门窗周边塞缝用水泥、砂子的材料费。本合同工程造
价为固定总价,施工内容如下: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装饰格栅、栏杆(包括门窗、幕墙物理性能检测
费、节能检测费、原材料检测费) 。
二、 付款方式
1、乙方材料进场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的 30% 作为备料款;
2、外框安装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