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境保护厅文件
粤环〔 2011〕 110 号
印发《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
总量控制规划》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顺德区人民政府,省直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实施。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环境保护厅反映。
附件: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主题词:环保 总量 规划 通知
抄送:环境保护部,省政府办公厅,华南环保督查中心,各地级以上市环
保局、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广东省环境保护厅办公室 2011 年 10月 21日印发
附件
广东省“十二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规划
污染减排是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改善民生的重要抓手,是改善环境质量、
解决区域性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十一五”以来, 在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