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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 54号)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已由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二十二次会议于 2006年 1月 1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6年 5月 1日起施行。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6 年 1月 18日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2006 年 1月 18日广东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通过 )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
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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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 车辆所有人、 行人、乘车人以及与
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