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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
作的通知
建办标 [2011]2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www.mohurd.gov.cn 2011 年 05月 12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建设交通委):
为严格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准入, 提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工作质量,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建设部令第 149号),现就进一步做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实地核查
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依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和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资质申报材料的初
审工作,确保申报材料真实、规范。
(一)要认真核对企业申报材料是否齐全、是否与原件一致。是否符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晋升甲级资质申报
材料要求》。
(二)要实地核查申报企业的情况。重点核查申报企业股东出资情况、办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