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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民小区国有土地住宅房屋征收补偿
安置协议书
征收人:嘉祥县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 简称甲方
地址:嘉祥县中心西街 13号 电话号码: 0537-6822284
征收实施单位:嘉祥县拆迁中心
地址:嘉祥县中心西街 13号 电话号码: 0537-6822284
被征收人: 简称乙方
地址: 电话号码:
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为改善居民生活居住环境,甲方需
征收乙方房屋。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本县实际,经甲乙
双方协商就房屋征收补偿安置达成如下协议。
一、 征收补偿
1、乙方房屋原位于 街(路) 号,有证房屋建筑面积
㎡,有证储藏室 ㎡,以上评估总价值 元。
2、附属房建筑面积 ㎡,评估价值 元。
3、附属物评估价值 元。
4、搬家费每户 600元,共 元。
5、临时安置补助费:按原被征收房屋有证建筑面积计算,每月
每平方米 6元。
⑴要求产权调换的,先发 12个月,自 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