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施工企业内部定额的必要性
1998年,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招投标管理的规定》 中指出:“在具备条件的地
区和工程项目可以按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统一工程量计算规划和工程项目划分的规
定,进行工程量清单招标,合理低价中标等试点。要引导企业在国家定额的指导下,根据自
身技术和管理情况建立企业内部定额, 提高投标报价的技巧和水平,并积极推行工程索赔的
开展,最终实现在国家宏观调控下,由市场确定工程造价”。伴随着我国加入 WTO和 FIDIC
合同条款,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一体化,为进一步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秩序,
适应我国建筑市场健康发展的需要,顺利实现与国际惯例接轨,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
已是大势所趋。这时,建立和制订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定额,已成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
价模式,有效地提高建筑企业中标率, 承揽到工程建设项目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更好地控制造
价过程中极为重要的